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发展各项举措,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收官年,也是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督察年,更是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年,我局坚持以完成各级交付的环境保护任务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环境监察执法为抓手,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辖区环境质量稳定有序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保护考核成绩取得明显进步。2017年清远市继续沿用了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对全市8个县(市、区)进行环境保护年度考核。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第一季度考核全市排名第8名(环保工作排名第5,环境质量排名第8名),第二季度考核全市排名第6名(环保工作排名第4名,环境质量排名第8名),第三季度考核全市排名第6名(环保工作排名第2名,环境质量排名第8名),其中环保工作得到了明显的提升,特别是第三季度考核,获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顺利。今年1月份起,我局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启动中央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工作。一是完成了55宗交办案件结案工作。我区对未办结的43宗交办案件(其中涉及北部万科城系列案件30宗,7宗案件单独办理,23宗案件合并为1宗办理;其余13宗交办案件单独办理)继续加大力度跟进调查处理,有效整合环境监管、监察、监测以及第三方科研、监测等机构的力量,不断加强涉环境重点问题整改,截至3月15日,顺利完成了55宗交办案件的办结工作。二是不断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七星岗饮用水源保护及水质保护问题,我局制定并印发了《清远市清城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及个人,并按照要求每周将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报送至市督查组。
(三)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成效显著。2017年6月2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以下简称“省督查组”)开始进驻清远市,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至2017年12月31日,已完成十四轮次的督查(每两周为一轮次)。省督查组检查我区企业共381间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或环境违法行为的有306间次,另外75间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环境问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88份,立案处理25宗。
(四)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一是大气应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17年以来共配合市局开展了32次大气应急专项排查行动,累计开展了93天,出动执法人员418人次。二是餐饮油烟治理取得有效进展。从2017年2月份开始对全区餐饮油烟问题开展多次整治行动,要求餐饮店按时按质安装油烟净化器并确保正常使用。行动累计检查餐饮店388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有效改善了餐饮油烟的达标排放。三是禁燃区高污染燃料淘汰工作进展顺利。组织各环监办(中队)加了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对禁燃区高污染燃料设施改造进度慢的企业进行督办,累计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完成高污染燃料设施封存或者改造使用清洁能源企业锅炉4台。四是大气年度整治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完成强制清洁生产验收12家。辖区内5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整治方案均已组织进行了专家评审,5家企业整治方案均通过了评审。11家VOCs重点排放企业完成评估工作,其中10家企业整治方案通过了评审,1家实际无VOCs产生。五是重点涉气企业整改推进顺利。针对群众投诉热烈的清远市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堆渣场臭味扰民问题,我局下发多次《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停止运进污泥,对堆渣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消除臭味,目前,该公司升级改造工作正在进行。
(五)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加强排查整治。5月以来,组织洲心、东城环境监察人员每周对七星岗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一次巡查,每月组织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对七星岗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一次巡查,累计出动人员216人次,截至目前,七星岗饮用水源稳定在Ⅱ类水标准,水质持续改善。二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我局联合区农业局开展联合执法,对禁养区、限养区内的非法畜禽养殖进行清理,至2017年12月29日止,全区禁养区内3家规模化养殖场、113个专业户已全部完成关停或搬迁。三是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结合省环保厅关于北江石角界牌水质异常预警问题,编制了《清城区北江水质保护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印发实施,包括加大水质保护宣传力度、加强水质常规监测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加快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等重点整治工作。四是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整改。针对石角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异常问题,我局立即采取行动,发现清远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含高浓度悬浮物工业废水、强酸性工业废水进入管网,我局立即对涉事企业清远市海轩铝业有限公司进行了限制生产、对清远市新粤亚铝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针对嘉福工业园东排放口多次排放不正常污水,影响附近村民生产生活问题,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嘉福工业园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嘉福工业园企业2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并计划在嘉福工业园东牌坊口附近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根据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清城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城区府发[2017]9号);与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召开了清远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动员会暨培训会,根据市环保局的指示,全面部署我区重点行业在产及关闭搬迁企业(园区)地块详查工作。二是加快推进《规划》中期修编工作。委托中山大学开展《清远市电子废弃物拆解污染环境整治规划》(2012-2020)实施效果评估及修编工作,现已将技术成果上报上级部门审定。三是加快推进重点整治工程。全区共登记在册49个电子废弃物遗留废渣,约24万吨(其中38个堆渣计划清运,11个计划安全阻隔),目前已完成了28个堆点清理、3个阻隔堆点的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剩余堆点已纳入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废弃物遗留固废清理处置工程和清城区遗留电子废弃物重金属断源阻隔工程(其中龙塘、石角电子废弃物堆渣清运工程被列入了清城区2017年十项民生实事),上述两个项目工程已完成立项和预算审核,价格鉴定评估报告结果已通过区财政局和区政府审核。其中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废弃物遗留固废清理处置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已签订合同并开工,截至目前已清运固废5967.53吨;清城区遗留电子废弃物重金属断源阻隔工程的勘察设计正在开展招投标,2018年底完成阻隔工程。此外,污染农田和场地修复工作也按工程进度实施,预计在2018年10底完成。
(七)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扎实有效。今年以来,我局坚定承担起“创模”指挥部职责,结合环保业务工作,为清远市“创模”加油助力。按照市“创模”办的统一部署,完成了2016年档案材料及数据指标的报送、“创模”重点工程项目核对、重点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十佳”企业评选等工作。此外,结合“创文”环保志愿服务,开展“环保进社区,你我齐参与”的社区志愿服务,向群众派发环保袋、小扇子、宣传单张,大力宣传绿色生活理念,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今年共开展了31场环保进社区活动。
(八)环境监管能力得到逐步锻炼提升。市级管理权限全面下放两年以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扎实开展各项环保日常监管工作,干部队伍能力得到进一步锻炼,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高。一是顺利完成中央进口固体废物督查任务。7月,配合中央督察组对我区进口固废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我区进口固废企业立案65宗,处罚65间。二是启动污染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今年我区计划安排102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清城区污染源综合监控平台,逐步推动辖区内第一批105家涉水、涉气重点企业完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联网。目前,监控平台建设方面,已完成预算审核、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工作等前期手续,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三是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共39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56人次,检查企业2010间次,立案123宗,处罚没金额3362374元,限制生产1宗,停产整治两宗,移送司法部门4宗。四是行政审批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区环保审批及备案业务量合计共1591宗,其中受清远市环保局委托开展环保审批业务量为663宗,区级审批权限业务586宗(含高新区);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42宗。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42宗。五是环境信访处理能力不断提升。2017年,共接到环境信访举报789宗,已办结769宗,20宗正在办理,针对群众反映热烈的餐饮油烟、建筑施工噪声、五大楼盘臭气扰民等问题,我局与有关镇街积极开展巡查及调处工作,切实维护辖区环境信访形势稳定。六是固废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今年以来,完成了我区2016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清城区2016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统计工作及2017年前三季度工业固体废物数据调查工作。七是危废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制定了《清城区2017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区范围内326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其中包含52家重点行业企业),5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其中328家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完成企业注册,262家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240家企业通过平台转移危险废物。截至2017年11月26日,累计对72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了85次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其中达标51家,基本达标21家,不达标9家,一票否决4家,达标率84.7%,并对其中3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八是总量减排及总量控制指标核准工作稳定开展。共完成24家企业总量控制指标申请的核算,共计CODCr147.3111t/a,氨氮 15.7855t/a,SO2155.3787t/a,氮氧化物 448.2864。(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指标均有削减,二氧化硫削减85.0200t/a,氮氧化物 265.1316t/a)。九是排污费征收管理有序开展。2017年度,共有696家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共接收排污申报表1728份,经录入核定需要缴纳排污费的企业有478家,合计征收排污费934.7639万元。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带领下,2017年我区的环保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未形成合力。部分单位环保“一岗双责”意识不严,对全区的环保重点工作推进较慢,环保工作未能形成合力。
二是区级工作力度有限。环保工作及城市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作,需要各机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清城区作为市辖区,在开展工作时,往往需要倚靠市、区两级部门共同推进开展,仅仅依靠我区难以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艰巨任务。此外,我局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与上级要求的执法业务人员配置出入较大,难以有效完成辖区内的监管任务。
三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热切需求与环境质量改善过程缓慢的矛盾差距仍然不小。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日益迫切,但环境改善的质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受各种历史原因影响,当前我区的环境质量暂时未能达到群众的期盼。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团结合作,真抓实干,砥砺前行,在新的历史起点再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考核核心地位。将环保考核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将考核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每季度做好督促协调工作,争取考核成绩继续提高。
(二)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继续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放治理、高污染设备升级改造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委会考核机制,督促有关单位不断加强秸秆、垃圾禁烧、道路扬尘、工地扬尘等工作,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三)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强饮用水源巡查监管及保护、涉水企业升级改造等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禽畜养殖清理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等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力争完成区内历史遗留废渣清运工程(22堆),开展剩余历史遗留废渣的阻隔工程(7个),完成4个场地的修复工程和300亩农田的修复工程。
(五)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监管工作。继续巩固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行政审批、环境信访维稳、固废管理、总量减排核准、排污费征收等日常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以加强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打造一支讲纪律、作风实、敢作为、能力硬的环保队伍。
(七)进一步配合开展创模迎检工作。继续配合市“创模”办开展迎接国家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工作,力争26项创模指标达标,顺利通过考核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