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聚焦主业主责,狠抓工作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主业,较好的完成了区纪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印发了《清城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关于区直有关单位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工落实到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直各责任单位。切实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监督职责,重点开展对改革、法治、发展、民生、党建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细化“两个责任”清单,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着力构建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履责评价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使“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制度化。
(二)信访举报提质提效。进一步优化信访举报环境,着力发挥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制定了区纪委区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和下访工作机制,完善了信访督办制度和领导包办制,改进信访举报处理方式,落实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责任;制定信访举报线索评级和分类管理办法,加强跟踪督办,以信促案,以案促信,实现信访举报件零暂存,切实提高了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今年1至11月,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179件,应办信访件78件,其中拟立案8件,初步核实32件,谈话函询6件,信访了结32件,实现实名举报和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两个100%核查。另外,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区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238条,立案78件78人;其中8个镇街共立案45件45人,已经连续13年实现镇街自办案件率100%。特别是东城、横荷和洲心等地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三)纪律审查从重从快。深入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建立了标准的办案谈话室,召开了全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完善了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办案机制,严格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和回避制度,准确把握“三个区分”精神和运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审违法”转向“核违纪”,文明安全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及时从重从快审核处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同时,紧密结合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把好干部廉政情况“出口关”,对全区510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核,严防“带病提拔”。1至11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8件78人,涉及科级干部5件5人;共审理处置各类违纪违规案件81件,处分81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6人,一般干部34人,其他人员31人;给予党纪处分74人,其中党内警告18人,严重警告23人,党内撤职2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28人;给予政纪处分42人,其中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9人,行政记大过10人,行政降级6人,行政撤职8人,行政开除7人;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36人。
(四)党风政风向善向好。坚持不懈紧盯“四风”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党风政风的监督力度,构建了我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完善了责任制约谈、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强化效能监督和电子监察,进一步整治干部队伍中“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加强对“四风”整改、乱发津补贴、“三公”支出等各种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深化“勤廉工程”建设,进一步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四公开”和勤廉监督室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同时,抽调专人对换届工作的各个阶段进行严格督导,坚决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1至11月,全区有820名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了谈话提醒活动,实施谈话提醒2754人次。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查暗访126次,共查办有关行政效能投诉投诉件25件;共查处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慵懒散奢”的问题64个,问责处理62人,立案2宗2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点名道姓通报5起5人,促使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
(五)宣传教育有质有量。积极推进宣传教育和预防腐败工作,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新《准则》、《条例》和从严治党专题巡回宣讲报告会12场,3000多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组织了监察局长上线廉政微访谈直播栏目,开展了党章党规知识测试活动,编辑印发了新《准则》新《条例》学习读本和信访举报学习宣传资料10万多份,组织征订相关纪律教育学习资料15000多册。同时,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44名新提拔和交流使用的区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进一步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廉洁文化“六进”、廉政风险防控和以案治本工作,全区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营造了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1至11月,区纪检监察机关向市级以上各大媒体报送反腐倡廉宣传报道信息稿件1250多篇,已刊登发布420多篇;其中中央级媒体刊登7篇;广东《党风》杂志刊登6篇、省纪委《南粤清风网》刊登26篇,省级其他媒体刊登10多篇;《清远日报》刊登111篇、市纪委网站刊登27篇,市级其他媒体刊登200多篇;在区纪检监察网站和区人民政府网站共刊登510多篇;另外,向全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教育手机短信息共24500多条。
(六)队伍建设更严更实。突出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着力抓好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先后完善了车辆管理,保密管理等规章制度,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纪检监察系统“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提高纪律审查、联系群众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干部选任力度,稳步推进镇街纪委换届工作;全年共选派38人次干部到上级纪委参加各类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促使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在行动上牢记严律守纪,切实把规矩和纪律挺在最前面,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在看到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区纪律审查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基层纪(工)委落实“三转”不到位,没有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纪律审查的主业上来,存在不愿办案、消极应付的现象;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干劲有所松懈,认为今年是换届选举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存在“得过且过”心理;三是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协调能力不够,知识结构单一,对纪检业务知识和形势把握不准,工作方法简单,调查手段不多、办案技能不强,案件质量差、效率低,遇到问题无法有力应对解决,业务素质和执纪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17年工作设想
2017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检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弛而不息正风肃纪,深化风险防控和预防腐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清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完善机制强化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实现问责制度化、程序化。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制度,明晰监督管理责任,实行以单定责、照单履职、按单问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推进勤廉监督室建设,强化村居干部勤廉履职的监督;探索性开展巡查监督机制,使巡查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情况的问责。
(二)宽严相济惩处腐败。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充实成员单位,强化协调意见约束力;完善纪委、法院、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协作办案程序和办法,形成反腐合力。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抓早抓小,实践好“四种形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既握紧纪律戒尺,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又实事求是澄清问题,保护干部,确保执纪审查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督促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抓住关键时期和重要时间节点,继续开展节日廉情监督和作风效能预警,促进监督常态化,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办,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反弹。
(四)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立足监督和预防,全面推进“三重一大”、“三公经费”和“三新人员”的监督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提升科技防腐水平。细化落实“以案治本”工作联动机制,认真查漏补缺、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达到“查处一案、规范一面、防控一片”的效果。立足宣传和教育,推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常态化开展,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宣传学习,认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三纪班”、旁听庭审等活动,用好用活正反面教材和忏悔材料,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纪法纪意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阵地,继续推进廉洁文化“六进”示范点创建,努力打造廉洁文化建设精品区,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崇廉尚洁社会氛围。
(五)正身律己勤勉履职。全面加强纪检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立业修身之本,提高培训水平,提升党性修养,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确保纪检干部队伍业务精通、政治过硬。继续加强派出纪检组建设,提高派出信访处理、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督等综合工作能力。继续深入推进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镇街纪委兼职副书记和镇街纪委委员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水平。抓好纪检干部的培养和提拔使用,优化队伍结构,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自身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