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预防体系和保障体系,狠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和事故查处,努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坚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及监管失职追责工作力度,加强基础监管人员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和提高全区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配合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开展。加强党建、党廉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统领工作全局的作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整体工作能力和工作效能。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8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2.5%。现将我局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我区共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8次(不含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8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会议议题研究部署;区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扩大)会议5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明确责任分工。今年分别在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责任意识;根据区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后的人员变动和职责分工调整,修改完善《清城区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明确区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职责;制定了《清城区党政领导班子“四个一”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制度》,明确区党政班子成员联系街镇(场)和行业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根据2018年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各街、镇(场)、区安委成员单位与区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约谈办法》,明确区安委关于安全生产警示提醒、告诫指导和督促纠正工作机制;制定了《清城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明确行业安全风险分级和分级管控工作机制。
(二)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人员编印了《清远市清城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与事项告知》、《清远市清城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事项告知》发至每一家生产经营企业,告知企业需要落实的安全事项和违法追责事项,促使企业转变安全发展观念,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工贸生产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提升地区安全水平。结合“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平安企业”创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加强对监管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我局共检查企业(单位)928家次,发现和责令整改安全隐患1808项。对29家企业(单位)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决定,对24家违法企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通过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发现企业生产安全隐患,及时责令企业作出整改,有效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发现和整治隐患,有效防范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行业安全水平。我局按照省、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工贸行业专项治理,分别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开展“6·16执法警示检查”、“涉爆粉尘行业专项检查”、“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在各项专项行动工作中,检查发现各种问题隐患783项,已全部责令整改完毕。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制定并印发了《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迅速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城安监〔2018〕43号)和《清远市清城区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 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题行动方案》(城安办〔2018〕60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严把安全准入关。目前,我局负责审批的安全许可事项主要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5个事项8个子项,以及受市安监局委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剧毒及重大危险源除外)。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中,我局坚持依法履行法定安全行政许可职责,一是加强审批监管,杜绝越位、错位、缺位审批现象出现;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细化量化模糊条款,规范编制许可流程图,明确自由裁量标准;三是做到热情服务,急群众所急,对符合条件的审批申请,及时予以办理。今年以来,我局共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8个,其中市局委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9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35个,审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12份, 没有一宗事项审批超时。
(六)加强打非治违,净化我区经营环境。非法生产经营者通常以简陋的方式从事生产经营作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罔顾人民群众安危,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我局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把私自非法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予以及时打击。一是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方案,重点加强春节、清明期间的打非工作。2018年,我局联合公安、工商、城综等部门以及各街镇共开展执法行动40次,出动执法人员约3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查处黑炮私炮仓库32个,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查处依法收缴黑炮、私炮共4500箱/件,价值约四十万人民币。二是配合区经信部门加强对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打击。今年以来,共组织或参与行动14次。通过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进一步净化了我区经营环境,降低了安全事故风险。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百日攻坚行动行动。根据市政府、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清城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清城府办函〔2018〕226号),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各街镇(场)和各部门。为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全体副区长以及涉及政府工作分工的区委常委任副组长的“清城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区“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分别根据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属地和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目前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自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以来,区党政班子领导亲自带队检查68人次,街镇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检查376人次。全区各级各部门共检查单位(场所)5416家次,发现4377家单位(场所)分别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总共发现隐患11160项。二是做好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件曝光。通过“清城发布”“清城安监”“平安清城”以及各街镇微信公会号平台定期发布各级各行业部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违法典型案例查处等相关信息。通过清远978电台专访,以更加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的目的意义、工作主要内容、进展成效等方面内容及时播报宣传,在提醒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让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和市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的社会共识。
(八)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水平。一是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推进。今年以来,完成了287家企业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二是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对不重视应急管理、应急预案不符合企业实际、不按规定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的企业严肃执法。对5家存在问题的企业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其中3家企业已按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共组织应急预案演练5场次,参加演练人员1300人次,促进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及应急预案的进一步完善。
(九)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为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区安委印发了《清城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组织各街、镇(场)、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通过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以及正确处置事故的能力。一是通过清远978广播电台,向社会宣传我区各时期阶段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知识普及宣传;二是通过“清城安监”微信平台及时发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宣传安全知识。三是编印了《清远市清城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与事项告知》、《清远市清城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事项告知》发至每一家生产经营企业,告知企业需要落实的安全事项和违法追责事项,促使企业转变安全发展观念,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四是印制了十万份“小手牵大手 安全进万家”宣传单张,带动安全宣传进校园、进家庭活动;五是印制了2万册“安全宣传进社区”手册、4万份宣传挂图,制作了2O个安全宣传栏,联合清远978广播电台组织了4场安全文化演艺活动,带动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共场所活动;六是通过“清城发布”“清城安监”“平安清城”以及各街镇微信公会号平台定期发布各级各行业部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违法典型案例查处等相关信息。通过清远978电台专访,以更加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的目的意义、工作主要内容、进展成效等方面内容及时播报宣传,在提醒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让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和市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的社会共识。今年,我局共组织举办安全执法、应急救援、工矿商贸安全监管、职业病预防等业务培训班12期,202人次接受培训教育。
(十)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今年以来,除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外,今年我区共发生7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中工矿商贸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起、建筑施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起、其他行业较大火灾安全事故1起。我局认真履行政府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对6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起事故的性质、事故责任方、责任人作岀准确认定(较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追究责任。
(十一)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今年区财政安排预算内安全生产专项资金77.2万元,比去年增加10万元;争取到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84万元,比去年增加34万元。我局严格按照专项工作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要求,确保将资金使用在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宣传教育、应急救援演练等安全提升工作上,努力做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十二)认真履行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一是完善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区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后的人员变动和职责分工调整,修改完善了《清城区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二是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的综合统筹和协调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8次,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部署我区各时期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8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会议议题研究部署;区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扩大)会议5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以区安委会、区安委办名义分别拟发、转发工作性文件10份和63份,部署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岁末年初安全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组织各街、镇(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与区政府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全区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城区府办函〔2016〕90号)文件要求,加强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每月定期收集、整理、审核全区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数据信息,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作科学的定级分类,建立隐患台账,分清部门责任,录入“广东省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加强管控。目前共疏理出各类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监控点共136个,其中红色风险点4个,橙色风险点23个,黄色风险点62个,蓝色风险点47个。五是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为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防止部门单位安全工作表面化、形式化,于今年5月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通过督查,有效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六是加大对市安委挂牌督办事项的整治工作力度。市安委第2批挂牌督办事项涉及我区清远丰泰置业公司七星岗水厂南面水厂原水管线及水厂构筑物结构安全隐患。区安委办及时协调相关街镇、部门加大整治力度,该隐患于已通过了市安委的销号验收。七是及时协调处理街镇、部门反映和群众投诉的安全隐患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群众安全隐患和问题投诉35宗,群众对我局的处理满意率为97.14%。另外,以区安委办名义分别对横荷街青山下塘湾村地质灾害点、洲心街三鸟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违规住人等12宗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督办。
二、加强党务建设工作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在我局调整了新的领导班子后,本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一是带领局领导班子加强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思想站位和党建工作组织领导能力;二是建立健全2018年全局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支部工作计划等措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各项建设的工作开展规划。三是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主持组织召开党组工作会议、党支部会议和党支部支委会,每个季度党支部书记或党组成员为党员上党课,2018年为党员干部授课4次以上。四是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问题。不断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3次以上,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统筹推进局的党建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党的思想建设水平。一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月支部开展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结合“七一”系列活动、纪律教育月活动等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专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2018年,共召开支部专题学习12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30篇以上,做好个人学习笔记,二是积极发挥“第一书记”作用,主动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员、辅导员。参加宣讲团专家授课3次,到基层宣讲3次,听课人数达100余人。三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努力提升法治水平。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规制度,利用主题日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成立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法律顾问,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四是加强纪律学习教育。按照“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纪律教育活动,使党员教育寓于活动之中,注重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并围绕纪律和作风政建设开展主题党课2次。五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台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六)落实巡察(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我局党组、党支部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问题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组问题反馈意见,针对每一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确保将每一项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今年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
工作目标:地区生产安全形势实现持续向好。杜绝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处险自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具体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