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英德缴存公积金九年了,准备在韶关马坝买商品房。今年三月份提交了资料给马坝农业银行。但那边的开发商一说做不了公积金贷款,又说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没先例,让我去改商业贷款,这样子合理吗?
答:我中心已与韶关公积金中心开展公积金互贷业务,只要在清远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的,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即可向韶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出现上述问题,我中心已与韶关中心沟通协调,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2、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但提取了公积金,买二套房时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从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现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我商贷买的房卖掉了,用公积金贷款也算二套房?
答: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认定房屋套数是“认房+认贷”,所以该情况属于二套房。
4、请问家庭的概念怎么认定?与父母是否构成家庭?父母名下拥有房产,自己购房时候是否算作二套房?
答: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家庭”的认定是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父母的房产可分开计算。
5、我是广州缴的公积金,缴了六七年了,户口是梅州的,家庭无房无贷,可以在清远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答:该职工可向清远建行、工行、农行、中行申请广清公积金互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