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年提交的贷款,18年利率调整了,调整后才放贷,这样是按申请时的贷款利率还是放贷时的贷款利率?
答:如在发放贷款前已调整利率的,按照调整后的最新利率计算利息;如发放贷款后调整利率的,次年1月1日按照最新利率计算利息。
2、按照贷款规定,需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这是按照在申请贷款前的6个月算起吗?
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计算方法是自申请当月之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如果有公积金贷款需求,记得做好缴存规划哦!
3、个人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未来一半婚前使用了公积金贷款(房子是婚前买的),这种情况下婚后再买一套房,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一方也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是的,结婚以后双方拥有的房屋即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的住房贷款记录合并计算。
4、清远的公积金可以用于广东省其他城市贷款吗?
答:清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前往广东省其他城市购房置业,可提取政策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但暂时不支持异地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请问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投诉房地产拒绝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如遇到房地产拒绝公积金贷款情况,可拨打12345或12329进行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