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缴存职工多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保障缴存职工提取、贷款、转移及绑定手机号码等业务的正常办理,根据市中心《关于集中开展缴存职工多账户清理工作的通告》(清公积〔2018〕35号),请各缴存单位通知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于2018年6月27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我管理部办理多账户合并,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同意办理其账户合并。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集中开展缴存职工多账户清理工作的通告》
(清公积〔2018〕35号)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书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城区管理部
2018年6月22日
关于集中开展缴存职工多账户清理工作的通告(清公积〔2018〕35号 ).pdf
附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