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制度适用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城区管理部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本人来访或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所接触的第一人;当有两位以上公务人员在一起被问到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接待服务对象必须热情,对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项目、内容要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1、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受理或办理;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说明原因。
2、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帮助其联系或指引到有关股室或单位。
四、首问责任人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有问必答、有问必果。
1、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满足服务对象要求,首问责任人应负责联系落实预约服务。
2、涉及多个部门,一时难以确定由谁主管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请示。
3、不属于住房必威体育官方店 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说明情况、做好工作。
4、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紧急,首问责任人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使问题及时得到处理。
五、服务对象咨询办事时,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六、服务窗口要设立意见箱,及时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七、首问责任制由清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督查工作,收集并反馈群众意见。
八、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规定,经查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效能告诫;第三次调离工作岗位。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后果的,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