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作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各公积金缴存单位、各受托银行:
现将市住房必威体育官方店 中心《关于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作调整的通知》(清公积[2017]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遵照执行。
一、2017年度我区区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作调整。
二、部分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可于2017年9月15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我管理部申请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5-12%缴存,调整后单位和个人合计月缴存最高限额按市中心文件执行。调整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至12月。
特此通知。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城区管理部
2017年8月4日
关于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作调整的通知.doc
附件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材料清单.doc
附件2:清远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细表.doc
附件3:2017年中央、省属驻清单位和企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doc
附件4:授 权 委 托 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