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广东省环保厅定于2017年6月份起对清远市等9个地级以上市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截止2017年8月8日,省督查组对我区完成了共五轮次的督查(每两周为一轮次),共检查我区企业131宗并交我区核查处理,经我区组织现场检查后发现存在环境问题或环境违法行为的有113宗,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8份,立案处罚14宗。为迎接省环保督查组再次到我区对前期督查案件的检查,经局党组决定,于8月15日至8月18日开展为期4天的督查案件整改后督察工作,重点对2017年6月份被督查案件的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此次行动共分四个工作组进行,由区环保局朱志航局长、黄思诚、张业祥、钟淑芬副局长分别带队对前期被督查的问题企业进行检查,内容为复查督查案件的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对查处、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其他环保情况进行检查等。
经过4天紧锣密鼓的现场检查,清城区环保局出动车辆20次,执法人员71人次,4个工作组完成了对72家问题企业的检查任务,根据现场检查组反馈,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已经按照整改要求落实相关事项或者正在进行整改,但仍有个别企业对环境违法问题不重视,环境违法行为依然未改。截至目前,除5家企业为工地扬尘问题外,无违法行为4家,已完成环保措施整改32家,未完成落实整改31家(其中1家整改落实进度较慢),下一步,清城区环保局将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继续跟进,督促其尽快完成整改,保障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顺利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