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召开排污许可政策和证后管理工作宣贯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围绕“送法规、送服务”,主动靠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排污许可制度宣传,2月24日组织举办了清城区第一轮排污许可政策和证后管理工作宣贯会议,会议邀请辖区27家持证单位代表参加。
本次会议由清城分局副局长吴光磊同志主持,排污许可管理和技术人员分别就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证后工作的现行法律法规、填报流程、日常管理要点等领域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参会的企业代表们进一步了解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后管理工作的要点,巩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知识。
吴光磊副局长强调,排污许可证是企业进行环保管理的指导手册,也是执法部门开展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企业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依证管理,按证排污。我分局将主动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欢迎企业在遇到环保手续和环保技术问题积极与我分局进行沟通和咨询。
下一步,我分局将继续进行分行业、分批次、有针对性地举行排污许可制宣贯活动,把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做到实处,主动服务企业,持续推进清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