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城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近期食品各环节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一、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加强农产品抽检监督
为落实清城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要求,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清城区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2021年清城区27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通过对清城区27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公示快检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充分发挥快检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强化市场准入把关,构建清城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网络,切实提升清城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安全。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该局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食用农产品快检共52576批次,其中蔬菜46295批次,水产品3159批次,禽畜肉蛋类3122批次;发现不合格380批次,合格率99.28%;处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406.72公斤。其中,2021年上半年,该局按计划进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共546批次,不合格25批次,合格率95.4%,对不合格产品全部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
二、加强进口冷链产品监管,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结合《进口冷链食品冷库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十必须”规范》具体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冷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派发《进口冷链食品冷库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十必须”》海报,要求各涉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将海报张贴在冷库出入口显眼位置。
二是严查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经营主体,要求其严格落实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凡是不能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
三是持续督促辖区内设有冷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要求登录“冷库通”系统完善冷库基本信息及录入产品的出入库信息,特别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如实申报,在“冷库通”系统上规范登记进口产品信息,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截至2021年6月30日,清城区共录入5509条入库信息,其中涉及进口产品有2947条。
三、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守护学生食品安全
一是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小食品店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是否有销售“价格低廉,口味辛辣刺激,色泽艳丽”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食品品种,并对此类食品的供货购进票据、食品标签标识、产品合格证明进行查看。检查店内是否存在“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山寨食品等,检查是否有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计出动人员约420人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约350家次,对小部分未落实索证索票的小食品店已督促其落实整改。
二是开展2021年高考及学业水平考试、中考食品安全保障。高考及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派出驻点执法人员24人次。该局提前审核供餐菜单,实行从原料采购到食品上桌全程监管。对食堂供餐使用的每批次食材在加工制作前进行快速检测,确保检测合格方能使用,不合格食材就地销毁。此次保障共检测食材1566批次,1562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现场销毁不及格食材4批次共计31kg。中考期间,该局对各考点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巡查,从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及存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餐饮具及工具容器洗消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管理,就餐及加工操作场所卫生消毒等六个方面严格把关,确保考试期间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加强餐饮服务安全隐患排查,共建饮食安全环境
一是加强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餐饮单位的监管。督促辖区内设有冷库的餐饮服务单位登录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简称“冷库通”),完善冷库基本信息及录入产品的出、入库信息,并加强对进口冷冻肉信息溯源监管。
二是加强网络订餐平台监管。5月26至27日就食品安全问题分别约谈了美团及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负责人,会上强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资质齐全;要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要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
三是强化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以旅游景区、大型商圈为重点区域,以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督促餐饮经营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6月至今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5家次,其中大型餐馆10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共20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