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补发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困难人员生活费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文件精神。现补发9名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贫困人员生活费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 个工作日(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我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763-3939264;邮箱:qcqjyg@163.com
附件:补发9名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困难人员生活费的公示名单.xls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