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办事指南(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文件规定,现将拨付2020年度清城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我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763-3939264
附件1:2020年度清城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经济补偿金明细表.et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