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粤人社规〔2022〕25号)文件规定,现将清城区2023年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9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我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763-3939264
附件:2023年第三批创业担保贷款明细表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