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经区委研究决定:
黎敏生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潘锦钊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黄润泉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张春明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欧梦璇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凌峰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志军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小市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文杰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朱永宁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朱光鑫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林峰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横荷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潘幸添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上廓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敏玲同志的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江带娣同志的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