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局以上单位:
经区委研究决定:
朱振飞同志任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清城区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吴瑞金同志任清城区工商联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清城区工商联党组成员职务;
唐钦明同志任清城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免去其清城区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覃伟冰同志任清城区委统战部副部长(保留正科领导职务干部待遇),免去其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职务;
林雁玲同志任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清城区委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陈静同志任清城区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黄鸿英同志任清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清城区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
蒋耀庆同志任清城区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免去其清城区纪委预防腐败室副科长级主任职务;
曾炳坤同志任清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免去其清城区纪委宣教室副科长级主任职务;
陈健敏同志任清城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清城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副科长级主任职务;
罗志强同志任清城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清城区纪委执法监察室副科长级主任职务;
免去郭海文同志的清城区凤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郑劲峰同志的清城区审计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朱灿欢同志的清城区石角镇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