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局以上单位:接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清组干〔2015〕442号文,市委决定:刘达维同志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刘春亮同志的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常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职务。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