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局以上单位:
经区委研究决定:
莫少强同志任清城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汤灼明同志任清城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陈洪同志任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江绍辉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2016年9月算起;
陈静同志任清城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免去其清城区东城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林伟同志任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清城区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志文同志的清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潘文飞同志的清城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蒋茂杰同志的清城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职务。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