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程序和规定,现对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径向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5日。
联系电话:0763—3939072。
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
准考证号
1
02
B01013
2
03
C0104
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