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正常退休的,可直接到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以下简称区社保局)办理退休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社保局按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提交一张彩色小一寸相片到区社保局,办理退休证。
二、特殊工种、非因工致残及政策性提前退休的,申请人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呈批表》(办理病退只需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和所在地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意见,办理军转干部提前退休需要所在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意见),由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审核后,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人员情况表进行公示(7天)。公示完毕无异议并经区人社局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三、送区社保局核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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