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企业),规划、房地产、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建筑类、施工类、设计类等有关建筑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建筑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候选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入库,作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候选人,从事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候选人的条件要求
除从事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作在职在岗人员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三)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科)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先进理论和最新动态。
(四)有丰富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先进理论和行业动态,在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管理、施工、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五)推荐为初级评委会的评委库候选人,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离退休人员和国家公务人员不能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推荐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身份证原件经现场核实无误后退回。
三、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企业)于2024年3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cqjsj@163.com(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永安南路68号恒利大厦508室,联系人:梁雅晴,联系电话:366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