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清城区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清城教〔2024〕18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经评审,现对2023年度申报清远市清城区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和初次认定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8日至6月3日(5个工作日)。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同步公示,见附件3(公示的相关信息反馈回教育局人事股)。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姓名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人:龙春桃 联系电话:3939380
邮政编码:511510
地址: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东401室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
联系人:莫锦平 联系电话:3331843
邮政编码:511510
地址: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240室
附件:1.2023年度清远市清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2.2023年度清远市清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职称初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清远市清城区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