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我区双随机抽查工作,贯彻落实好《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和《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我局职能,结合《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清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抽查事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和区域市场秩序突出风险,现制定本单位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准备阶段
(一)确定抽查频次和比例。本部门2024年度计划抽查频次不少于1次/年、跨部门2024年度计划抽查频次不少于1次/年,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市场主体名录库总数的10%。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或上级文件有明确要求等情形,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经局领导批准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二)确定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开展随机抽查前,由计算机系统随机抽查确定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对市场主体的抽查事项应在我局随机抽查清单表范围内,随机抽查清单表范围外事项,一律不得进行检查。
二、实施阶段
(一)抽查方法。随机抽查主要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中心作用。
(二)建立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应当采取电子化手段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
三、总结阶段
(一)整理抽查结果。执法人员要及时整理抽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在抽查结束后将结果上报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扩大随机抽查影响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多手段放大抽查成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后,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处罚并将结果在网上公布。对存在严重影响城市管理形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按规定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被抽查单位落实整改。要通过加强抽查成果综合运用,不断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相关市场主体自觉遵法守法。
(三)积极总结抽查经验。“双随机”抽查工作是创新城市管理执法手段的新模式,我局积极组织,大胆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抽查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监管机制,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
四、具体抽查工作安排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燃气公司和供应站77家中随机抽查12%。
(三)抽查人员
由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4人。
(四)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燃气公司和供应站资质条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燃气从业人员资格、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储罐、管道、安全阀、压力表及避雷防静电是否按期检验;气体泄漏自动报警装置使用是否正常;消防栓水压是否正常;消防水池是否保持足够水位;燃气储存管理是否规范等。
(五)抽查方式
开展随机抽查时,通过摇号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按照“定向抽查”或不定项抽查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对于已经抽查过得对象,不再列为下一轮随机抽查对象。
(六)抽查结果运用
在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双随机”抽查情况通过我局政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行业监管部门。
附件1: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doc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