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交通通行效率,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管辖范围增设安装了5套闯红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2024年7月1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现将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设置的位置通告如下: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四)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五)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七)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二、监控设备设置地址
(一)清城区沿江路金碧湾路段。
(二)清城区人民二路赢之城路段。
(三)石龙大道(S365线)建滔工业园路口。
(四)原Y012-S253线延长线1KM路段(现X844线银盏河大桥路段)。
(五)凤翔北路阳光嘉园右转弯匝道入口路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