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2024年6月25日清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审同意,拟确认见义勇为11名人员的行为为见义勇为(事迹附后),现予以公示:
李天雄,男,1992年10月10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柳咏媚,女,1996年1月3日出生,共青团员,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叶晓彤,女,2000年1月19日出生,中共党员,户籍:广东省梅州市
张粗花,女,1986年10月12日出生,共青团员,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汤军华,男,1991年10月19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莫陨韶,男,2005年8月6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余文标,男,1978年9月23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廖能晖,男,1996年10月26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陈庆彬,男,1998年1月2日出生,共青团员,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潘锡辉,男,1994年12月15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蔡浩龙,男,1994年10月2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本次公示自2024年6月26日开始至2024年7月4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号码(传真):0763-3480230
通讯地址: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邮政编码:511500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