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各有关涉粮企业:
为构建高效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确保本行政辖区粮食应急时有效供应,根据《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广东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公开遴选清城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企业及数量
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计划公开遴选粮食应急储运企业1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1-2家,粮食应急配送中心1家,粮食应急供应网点8-10个(每个街镇至少有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应急保障中心暂不组织遴选。
二、申报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申报范围:在本行政辖区内从事粮食储备、加工、供应、运输和销售的相关企业或经营者。
(二)基本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信誉,无违法经营行为;
2.生产经营的粮食产品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近一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在抽检抽样中未出现不达标的情况;
3.生产经营环境符合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护有关规定,相关措施和设备能够确保粮食不受到污染;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三)申报资格
1.符合《清城区区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标准》对应的应急类型和能力标准。(详见附件1)
2.承诺严格执行《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广东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清城区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等规定,坚决落实粮食应急责任和义务,按要求完成政府及相关部门下达粮食应急任务。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包括自主申报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各涉粮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应申报应急类型和条件要求,应积极向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自主申报;各街镇也应结合粮食应急工作实际,推荐动员辖区内综合实力和应急保供能力较强、经营情况良好、符合布局要求、具备社会责任感的涉粮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时间。7月1日至7月15日止,由申报企业按要求向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材料(原件盖章)、企业承诺书(原件盖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等资料。(收件地址:必威比分网 行政办公大609室,联系人:周杭,联系电话:3394556)
(三)初步确定。由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考虑有关条件和标准,粮食应急保障规划布局等,择优初步确定粮食应急保障企业。
(四)实地查看。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视实际情况组织对初步确定企业的储运、加工、配送和供应条件等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核查企业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实地查看期间,发现企业有资料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不得作为确定对象。实地查看无异议的,按程序确定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
(五)签订协议。由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与确定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签订《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约定权利、责任、义务,并授予牌匾。确定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单等信息在本地范围内公开。
(六)逐级备案。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信息逐级备案,通过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录入企业信息,逐级提交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本公告由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咨询部门和电话:粮食与物资储备监督股0763-3394556。
附件2.清远市清城区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申报材料(样表).wps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