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向清远市工作年限1-9年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市教[2019]55号)的要求,现对2024年达到发放年龄的陈丽芳等102名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
如对所公示人员审核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清城区教育局反映,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3333000。
联系地址: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二楼242室清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2024年清城区达到发放年龄原民办代课教师名册表.pdf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