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八届区委巡察工作部署,7月23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丽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司法局党组书记何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刘丽强调,对区司法局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司法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区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区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刘丽指出,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开展监督,推动区司法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
何强表示,区委对司法局开展巡察工作既是对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对司法局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促进和鞭策。全体干部职工要讲政治,端正态度,自觉主动接受巡察,实实在在的汇报工作,客观真实的提供情况,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为巡察组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真实情况提供便利;要严纪律,全力配合,服从巡察组统一安排,优质高效地做好协调联络、提供材料和服务保障工作,保障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要明时效,狠抓整改,务必做到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4年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34655344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106邮政信箱(标注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并在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北门、区信访局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点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