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八届区委巡察工作部署,7月23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丽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陈建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刘丽同志强调,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一道,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刘丽同志指出,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开展监督,推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
陈建华同志表示,全局上下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全力支持配合,积极主动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有力条件、提供有力保障;端正工作态度,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4年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34655344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清远市清城区106邮政信箱(标注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并在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北门、区信访局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