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工作简报
2021年第七期
清远市清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印2021年5月17日
清城区召开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会议
5月14日上午,清城区召开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通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次实地综合测评情况,分析新测评体系,研究部署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鼓足干劲,以饱满的热情、必胜的信心、务实的作风,全身心投入到第七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来,助力清远市2023年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照新的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全力抓好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要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增强创建工作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树牢创则必成的信心,以只争朝夕的拼劲干劲,科学系统谋划好三年创建周期的工作布局,密切与市直部门沟通配合、相互协调,全力抓好新一轮创建工作。二要围绕标准,查找问题,精准把握创建要求。各单位要尽快学习《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掌握新指标、新标准,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缺什么补什么。三要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努力创建文明城市。一方面要抓好长效机制的推进实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性安排;另一方面要抓好惠民工程项目的建设,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在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的过程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