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工作简报
2022年第八期
清远市清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印2022年12月12日
清城区开展《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论述摘编》专题学习研讨
近日,清城区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并开展学习研讨。市委常委、副市长、清城区委书记邱泽军主持会议并讲话。清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翠珊,副区长宗卫平分别作研讨发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为清城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全区重点工作同步规划、同力推进,为加快推动清城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大凝聚力。
一要巩固奋进清城的共同思想基础。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清城精神文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治理、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紧密结合,全面推进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着力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要高标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聚焦此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再次梳理现阶段的重难点,特别是针对综合测评和日常督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快制定整改台账,落实销号式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全方位查漏补缺,确保清城区高分通过此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助推我市达成今年度测评成绩“进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一方阵”的创建目标。
三要着力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大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在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等方面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