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阻击战开展以来,我院执行局坚决贯彻上级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以线上执行代替传统执行,以线上调解代替传统的面对面调解,尽最大努力减少聚集性病毒感染发生,做到既不耽误执行,也不影响疫情防控,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2月5日,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汤某辉的电话,得知其名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房屋正被本院依法拍卖,即将于2020年2月10日开拍,因其本人在南京,鉴于当前疫情严峻,汤某辉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撤回拍卖。由于财产开拍在即,承办人马上联系申请执行人清远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告知其被执行人目前的情况,并征询申请执行人的和解意愿。很快,申请人电话答复同意执行和解和撤回拍卖。
按正常的执行程序,承办人需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听证,并制作执行和解材料,但承办人考虑到如今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应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经合议庭讨论后一致决定,通过微信视频、电话录音及短信回复等线上方式进行听证,事后再邮寄补充书面材料。
一切准备就绪后,跨越清远和南京的视频电话被接通,法官要求被执行人出示身份证核对,在线再次确认其还款方案。对于申请人一方,法官启动视频对话同时进行录音,并将整个过程通过笔录记载,形成电话约谈的书面证据。整个程序用时一个小时,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汤振东、麦焕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