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特殊情况,经征询双方意见,此次调解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3月12日,清城区法院巡回审判车走进龙塘镇上窑村,把法庭“搬”到原告蓝某家门口,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承办法官田红梅详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充分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由被告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151100元给原告蓝某。
“没想到在家门口就能开庭,法院真‘接地气’!在疫情时期,这种方式很创新,也很方便。”原告蓝某点赞道。
清城区法院于2019年7月正式设立旅游巡回法庭。相较于一般庭审,巡回法庭更能凸显法院的主动性。疫情期间,如何最大程度减少因参加诉讼而外出和聚集的潜在风险,一直是清城区法院探索“不接触”诉讼服务的便民目标。在积极开展“互联网+审判执行”工作模式的同时,清城区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坐堂办案”转换为“巡回审判”,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或因疫情暂时封村的地区,实现在当事人门前化解纠纷,进一步提升法院便民利民水平。
此外,巡回审判在吸收、利用乡土资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法院可以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合力化解纠纷,切实解决好法院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陈智敏、黄敏)
巡回审判车到达原告蓝某家门前
调解现场
双方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