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工资已经拖欠一年多了,很感谢法院帮我们执行到位。”近日,清远某铝业公司原13名员工来到清城法院执行局,认领拖欠已久的工资,并为执行干警主动作为、高效执行点“赞”。
今年1至6月,陈某君等13人先后到清城法院申请执行清远某铝业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汤法官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清远某铝业公司属民营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订单大量减少,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遂不能及时清偿欠薪。
按照正常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样一来可能会使受疫情影响的被执行企业雪上加霜。为兼顾申请执行人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发展,汤法官多次走访了解涉案企业经营状况,积极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又耐心安抚工人情绪。最终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法院将该公司其中一套铝材生产线设备进行拍卖。
7月3日,上述设备以360500元拍卖成交,承办人员立即组织当事人听证,告知当事人拍卖情况,核实欠款数额,并以最快的速度将242830元执行款划到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上。执行法官善意、灵活执行,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也在疫情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到了“双赢”的良好效果。
法官寄语:作为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定期支付劳动报酬,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损害劳动者权益。(汤振东、陈智敏、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