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亲自跑一趟,我们一定会按时报到,决不再做违法的事情。”林某强的女儿接过判决书感激道。近日,清城区法院刑庭干警化身“邮递员”,亲自上门将判决书送到行动不便的被告人林某强手中。
被告人林某强因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碰撞了停靠在路旁的重型平板半挂车,造成本人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清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该交通事故造成林某强头部、眼部以及全身多处骨折受伤,双腿无法独立行走,只能卧床静养。行动不便、出租车拒载,如何拿到判决书成了困扰林某强父女的“难题”。
受理该案的潘法官了解了被告人的实际困难后,决定打破常规,为其开通“绿色通道”。11月10日上午九点,刑庭干警驱车前往林某强的住所,将判决书送到林某强手上,并耐心解释文书内容,告知其具有上诉的权利等。
司法为民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清城区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灵活转变工作方式,急群众之所急,让被告人也能切身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彰显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关怀。(陈智敏、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