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点小小的口角就致使他人重伤致残,因为毒瘾发作凌晨时分驾车抢劫…17岁的陈某本应像大多数未成年人那样,享受着丰富绚丽的青春,可是他的青春却因为辍学、吸毒等原因而过早地凋谢。日前,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一个眼神引发的血案
2012年8月某日凌晨,陈某在佛冈县某超市门口打台球,而曾经与他有过冲突的徐某、朱某等人也恰好骑摩托车来该超市买东西,陈某就因为觉得徐某等人看他的眼神很凶恶,随后便纠集陈某辉(另案处理)等人驾驶摩托车飞车追赶徐某等人驾驶的摩托车。在一个公路的转弯位置,陈某乘坐陈某辉驾驶的摩托车追赶上了其中一辆由被害人朱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之并排行驶。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陈某手持摩托车锁殴打朱某,随后陈某辉踹了一脚朱某驾驶的摩托车,致被害人朱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朱某伤势为重伤,九级伤残。
为筹毒资,持“枪”抢劫
2013年4月某日凌晨,陈某毒瘾发作却没有钱购买毒品,于是心中生起了抢劫的念头。他立刻打电话给“暴金”,两人一拍即合。“暴金”从家中拿出一支玩具手枪递给陈某,叮嘱陈某在抢劫的过程中如果有人反抗就拿出来吓唬他们。随后,当他们驾驶一辆男装摩托车窜至清城区源潭镇某路口附近踩点时,发现了独自步行的被害人罗某。他们立刻驱车将罗某截停,陈某跳下车并手持玩具手枪恐吓罗某,并对罗某进行搜身抢劫,劫得仿真苹果手机一台。得手后,“暴金”驾驶摩托车搭载陈某逃离现场,后将手机销赃,得款人民币300元,两人共同瓜分了所得赃款。
“怒其不争啊”,主审法官神情凝重地说,“希望他可以洗心革面,知耻而后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陈某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对其减轻处罚。陈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交代其犯罪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有立功表现,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莫让青春提早凋谢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未来的发展。近年来,从青少年违法犯罪调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受教育不良的中学生,特别是由于各种原因辍学的中学生,并且具有暴力化、团伙化、手段成人化等特点。如何才能有效遏制青少犯罪?笔者认为重在预防,而进一步健全、完善青少年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机制,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和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同时提倡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则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方法,也是最根本的方法。(黄睿 邓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