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源潭镇犯猥亵罪的胡某,被区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80岁高龄的罪犯胡某为何要被收监?通过案件,再次警醒矫正人员,莫把矫正当儿戏。藐视法律和挑衅司法公正,就得承担法律后果。
胡某态度嚣张屡不矫正自呑苦果
80岁高龄的罪犯胡某系源潭镇踵头村鸡笼山村人,2014年7月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暂予监外执行本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罪犯的一种人性化关怀。但是,面对司法部门的法律裁定,罪犯胡某拒不认罪,不接受社区矫正,且态度极其嚣张。
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记录仪器,罪犯胡某的蛮横嚣张态度,一目了然:自胡某的犯罪判决书生效之后,区公检法司执法人员多次到其居住地,送达法律文书,却屡次吃闭门羹。
由于胡某屡不接收法院裁定送达书,执法人员迫于无奈只有将送达通知书贴在铁门上,并采用现场喊话形式,向其送达裁定书。对司法部门的法律裁定,胡某拒不认罪,也不接受法律裁定送达书,更不接受社区矫正和教育。
考虑到罪犯胡某的年龄较大,司法部门执法人员多次主动上门,三番数次对其进行耐心劝说,但胡某的嚣张态度一次更甚一次。经过数次接触之后,罪犯胡某干脆玩起了躲猫猫,一见到司法执法人员就躲进屋里去,根本就不听司法执法人员的劝告。
对此,区检察院强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应正确面对社区矫正,若不珍惜监外服刑改造机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勿把社区矫正当儿戏
目前,我区有将近400名社区矫正人员,而为了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公检法司等部门也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以及法律的尊严。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设立的初衷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罪犯的一种人性化关怀,但这并不意味着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可以为所欲为,不服从监管。
因此,那些不懂珍惜监外服刑改造机会,不服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甚至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罪犯,必将会依法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