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欲与前妻商量复合,但遭到拒绝,一男子带上汽油和自制炸弹,挟持前妻并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温某以绑架罪和强奸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若干。
欲与前妻谈复合,但被拒绝
被告人温某与被害人黎某曾是夫妻,因性格不合等原因,两人于2011年通过协议离婚。但离婚后不久,温某便不断发信息和打电话骚扰黎某及其家人,要求与黎某谈小孩和复婚的问题。在遭受拒绝后,温某便扬言若黎某不与其好好谈就将她们全家砍死。然而,对于这一切,一心想摆脱温某开始自己新生活的黎某并没有过多理会。
谈不拢,实施绑架和强奸
但对于性格暴躁的温某来说,吃了闭门羹显然是无法接受的。2013年11月5日8时左右,温某带上两瓶汽油和自制炸弹上门围堵黎某,将正准备送小孩上学的黎某挟持到房间内。之后,将大门反锁,用衣柜将房门堵住,把带来的汽油洒在房间的床、窗、门口等位置,拿着打火机声称要点燃汽油。为了防止事态的扩大,黎某的家人与迅速赶到的民警一起劝温某将黎某放出来。但这样的劝说不但没有令温某停止,反而让温某的情绪更加激动,更是拿出自制的炸弹扬言要点着两人一起死,而且利用黎某不敢反抗的心理,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整个对峙过程中,温某的情绪一直都很激动,多次用打火机点燃衣物,但由于汽油挥发较快,只将床上的蚊帐点燃,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直到下午15时,温某的情绪才逐渐平复,在黎某的恳求下,温某才放黎某出去。这时,等候多时的民警趁机将房间内的温某制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绑架他人为人质,情节较轻;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已构成绑架罪和强奸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后语:有句老话叫“好聚好散”。既然离了,就要尊重彼此的选择,如果在对方不愿复合的情况下,还与对方纠缠不清,试图通过暴力手段强迫对方满足自己的要求,不仅无法挽回婚姻,还会触犯法律,最后等待自己的终将是牢狱之灾。(潘文静 邓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