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例行出租屋检查时,发现屋内有疑似制毒设备,在进一步的检查中,竟然又发现两支手枪!近日,我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制毒又藏枪的黄某兴获刑三年三个月。
何妈经营着一家房屋中介,2012年6月1日晚上20时许,何妈正在百无聊赖之际,一名瘦瘦的男子驾驶着摩托车停在了中介门口,表示要租一套一房一厅的房子。何妈心中窃喜,自己手里刚好有一套这样的房子要出租,生意来了,于是她马上带着该名男子去看房,并说明租金每个月500元,此外还另需交1500元押金。男子似乎对房子的要求不高,草草看了下便表示满意,并当即交付了1500元押金。何妈虽然觉得这名男子有点奇怪,但她仔细看了看他的身份证,觉得没什么问题,便把钥匙交给了他。
男子租下房子后,并没有像其他租客一样,每天早出晚归按时上下班,而是每天基本上都窝在家中不出门。何妈虽然心里犯嘀咕,但想着只要他每个月按时交房租,不做什么犯法的事就行了。没想到,这位其貌不扬的神秘租客竟不声不响地在房子里干起了制造毒品的勾当。
2012年9月3日上午10时许,派出所民警来到清城区西门塘某小区进行例行检查。当来到这名男子的屋内时,民警发现他精神非常萎靡不振,哈欠连天,再环顾四周,这时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一包白色晶体粉末状物体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联想到这名男子可疑的神态,办案经验十分丰富的民警顿时怀疑这包白色晶状体与毒品有关。再进入到卧室内,民警赫然发现在卧室桌上凌乱的物品中,竟然摆放着一支手枪!民警的脸色顿时凝重起来,涉及到毒品和枪支,案情重大!办案民警赶紧一边向上级汇报,一边采取措施将该名男子控制起来。
经过侦查,民警很快查明了这名男子的真实身份。他叫黄某兴,44岁,只有小学程度文化。经过审讯,黄某兴很快便交代了他的犯罪事实。原来,黄某兴几年前染上了毒瘾,深陷其中的他想到了自己制造毒品,这样不仅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自己的货源问题,而且还能贩卖出去,赚上一笔。于是在2012年8月,他便伙同“阿华”(另案处理)租住了何妈的这套房屋,并由黄某兴购买了麻花叶等制毒原料及搅拌机等制毒设备,通过加热等方法制造毒品麻古。经鉴定,公安机关在现场起获的制毒成品麻古中甲基苯丙胺净含量1.4004克。另据黄某兴供述,公安机关在其屋内起获的两支自制仿六四式手枪和三发子弹均是其从一个朋友那得来的。经鉴定,这两支枪支均具备枪支性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兴无视国家法律,制造少量毒品,其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且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实行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在犯罪后,尚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黄某兴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