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经济社会,有些人为了挣钱不惜干一些违法的勾当。看着毒品逐渐向工厂渗透,在我市某印染厂内经营KTV生意的被告人郭某和钟某为了可以多招徕顾客,居然明目张胆地在他们所开设的KTV包房内为吸毒的粉仔提供便利。近日,这两名KTV老板因自己的行为被我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该印染厂鼎盛时期有几千名员工,远离市区毫无娱乐节目,每天机械式的上班下班让厂里的工人们感到十分无聊。精明的郭某和钟某瞅准了这一商机,在厂内开了一间颇具规模的KTV娱乐城,成为厂内数千员工休闲娱乐的唯一场所。在经营过程中,郭某和钟某发现,有好几个顾客举止异常,有时候出现的症状很象人们传说中的“粉仔”。这几个顾客都是娱乐城的常客,而且出手十分大方阔绰。为了不影响经营,两老板决定,绝不能报案,也不能走漏风声。经商量后两人采取了为前来消费的有需要的顾客提供专门的包房、吸毒的器具、严密的安保等一系列的措施以招徕顾客。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在厂内外传开了。无论厂内厂外的瘾君子都闻风而来,KTV的生意异常火爆。当郭钟二人自鸣得意的时候,2012年11月的某个晚上,被接报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查处,现场十多名瘾君子们被逮个正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钟某留他人吸食毒品并为吸毒者提供便利条件,其行为共同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当庭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了以上的判决。
在当今经济社会下追求经济利益本无可厚非,但必须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为追求利益而铤身试法,最终肯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