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及人们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丰富,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行业逐渐发展壮大,受到了不少现代年轻夫妇们的青睐。家住清远市某大型小区的叶先生夫妇由于平时工作忙,无暇照顾刚出生的女儿,为了减轻育儿负担,雇请了一名保姆,本以为可以安心放心,岂料,他竟然“引贼入室”了。近日,我院审理了该宗案件,保姆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若干元。
2013年5月,叶先生通过一家政服务中介机构雇请了黄某至其家中担任保姆。期间,黄某工作认真、任劳任怨、为人老实,可就这貌似“老实”的人却于2013年12月11日晚趁工作之便秘密窃取了叶先生放在家中的现金人民币10000元、黄金手链两条、黄金戒指两个、白金项链一条、白金戒指一个和黑色的苹果4S手机一台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黄某多次表示悔意,并称其是被“大耳窿”拼命催债走投无路之下才跨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在犯罪后,尚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且部分赃物已起回,可对被告人黄某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由本案引发的思考:当前,家政服务的社会需求日趋旺盛,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保姆刑事犯罪案件屡见不鲜,建立并完善家政服务行业规则应成为当务之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家政服务机构,应采取各种惩戒措施,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使之规范、有序地发展。另外,雇主雇佣保姆时应选择正规且有资质的家政服务机构,以免“引贼入室”。(刘爱群 张斯荷 邓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