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50的蔡大姐这次吃了个大亏,因为疏忽大意和轻信他人,导致自己积攒多时的全部家底10000多元存款被前来做客的老吴偷了个精光。
蔡大姐是外乡人,来清远务工已有多年,因为一直从事打散工的工作,觉得每次拿些零零碎碎的钱去银行存太麻烦,因此她一直都是把赚来的钱存放在自认为比较安全的家中隐蔽之处。2013年7月1日这天,蔡大姐拿着好不容易攒下来的11150元钱,从屋东走到屋西,看看藏哪里比较保险。最后,她把这叠钱用塑料袋装着,放在厨房墙角的地面上,上面再用三块砖头压得严严实实。干完这一切,蔡大姐站起身来,拍了拍身,觉得这样就万无一失,不会被人发现了。
没过几天,蔡大姐刚认识没多久的老吴拎着一些菜过来,说要在这里做饭吃。乐得有人弄饭,自己可以吃现成的,蔡大姐忙不迭地答应,并把厨房让给了老吴,自己则出去玩了。当天吃完饭,两人又出去逛了逛。老吴一反常态地大手笔,不仅豪爽地买这买那,还大方地给了蔡大姐300元让她打麻将。蔡大姐还以为老吴在哪发了笔横财呢。回到家没多久,蔡大姐照例又到厨房看了看,却赫然发现墙角的砖头还在,但钱已经不翼而飞!她一下就慌了神,家里来小偷了!第二天,她问老吴有没有偷她的钱,老吴支支唔唔地答不出来,脸上还露出了害怕的神色。蔡大姐生气极了,这可是她全部的家当啊!她一把抓起手机报了警。
经过审问,老吴很快就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那天在蔡大姐家厨房做饭时,他无意中发现了藏在墙角的钱。手头一直都非常拮据的老吴没多想,看看四周无人后,一把就塞进了自己口袋里,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做饭。案发后,公安机关起回赃款人民币7600元发还给了蔡大姐。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老吴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在此提醒,大量现金最好不要存放在家中,而要选择存入银行等其他比较保险的方式,以防安全隐患。对于尚不太熟悉的朋友,最好还是多留一个心眼,不要让其单独待在自己家中,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