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不义之财不可贪,陈某本从事摩托车搭客生意,却打着搭客的幌子对乘客实施抢劫。
2015年2月15日23时,阿怡在龙塘镇某银行门口,独自一人准备坐车前往龙塘镇三加村。此时公交车已经停运,打出租车也比较困难,正是看准深夜难打车,一些“野鸡黑摩托”热情地在路口招揽客人。阿怡犹豫了一下,但实在等不到其他车,刚好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开过来,阿怡便招手问:“去三加村多少钱?”陈某看见“有客到”很热情说:“6元,价钱最便宜。”阿怡也觉得价钱挺合理,便坐上了陈某的摩托车。
当摩托车行驶到村里一空地时,陈某突然熄火停车,说摩托车出了故障,要求阿怡下车等会儿,自己查看摩托车。这时月黑风高,一个人也没有,陈某想到自己搭客赚不了多少钱,还欠朋友一笔债。陈某看了眼阿怡,想到自己还不了债会被人砍,心一狠便拿出一把水果刀对阿怡进行威胁抢劫,抢得阿怡的一台苹果5S手机和一个皮包(内有现金约2600元)。
阿怡被抢后马上报警,根据阿怡的描述,公安机关利用刑侦技术手段很快锁定了陈某,并将其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持刀抢劫他人财物,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若干元。
夜间谨慎出行 支招防抢保平安
市民夜间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勿贪图小便宜而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尤其是女性,夜间最好结伴而行,如单独出行时,学会“一藏二察”:藏,就是财不外露,尽量不要佩戴昂贵的耳环、项链等首饰,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察,就是冷静观察,观察周围环境及可疑人员以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