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多年好友相聚,充满了他乡遇故知的喜悦,谁知却因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疲劳驾驶导致惨剧发生,一死一伤。日前,区人民法院院审理这样一宗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周某与陈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感情深厚。陈某一直在老家工作,而周某则选择来到清远发展。2013年10月,陈某从老家来到了清远,一方面想看看听说发展得不错的老朋友,另一方面也想考察一下清远的工作投资环境。陈某的到来让周某喜出望外,他衷心希望陈某可以留在清远和他一起打拼,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他安排了密集的活动,让陈某可以在最短的时间看遍、玩遍清远。
一天凌晨3点多,和几个朋友吃完宵夜,周某搭载陈某回酒店,在途经清远某大桥的时候,由于疲劳和瞌睡使得周某思维出现了恍惚,他误以为前方路面有障碍物从而猛打方向盘,高速行驶的越野车顿时失去了控制,冲破路面中央的铁质围栏后又冲上了高达20多厘米的水泥桥基,最后撞破北行桥边护栏坠入江中。
事故造成了陈某溺水死亡、周某受伤,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认定,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肇事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周某是过失犯罪,具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支付了赔偿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被告人可以适用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寄语:逝者已矣,留下了悲痛万分的家人;而肇事者除要承担失去好友的悔恨外,还要承受刑罚的处罚,这个后果可谓严重。希望广大驾车人士能够引以为戒,真正领悟到生命的可贵,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让人放心的“中国好司机”。(黄睿 邓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