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个性张扬、争强好胜本无可厚非,只要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这种性格也可以转化成一种积极进取的态度。但是另一方面,许多年轻人往往处事鲁莽冲动、意气用事,做事不计后果。在与他人的相处过程中不能够合理地处理矛盾分歧,相反动辄诉诸暴力手段,结果非但解决不了问题,还极有可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阿文和阿宝是分别出生于1994年10月和1995年6月,是清远某学校的在校学生。2013年5月的一个中午,二人在翻越清远某中等职业学校的围墙时,与该校学生阿健等人发生了口角。事后,两人余怒未消,商量找人来对阿健等人进行殴打报复。当晚23点多,阿文和阿宝纠合了该校数名学生,手持木棍,杀气腾腾地扑向阿健宿舍门口,叫嚣着要狠狠教训一下阿健等人。阿健闻讯后不甘示弱,也迅速纠集同学,抄起铁棍、小刀准备“应战”。双方见面后,争吵迅速演变成了暴力械斗,场面一时混乱不堪。双方鏖战正酣之际,该校的学生晓波听到外面的吵闹声,出于好奇便走到外面围观。谁知这时祸从天降,一不明硬物不偏不倚砸到了晓波的左眼。后经鉴定,晓波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七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宝和阿文持械参与聚众斗殴,且是首要分子,其行为构成了聚众斗殴罪。鉴于被告人阿宝案发时尚未年满十八周岁,且在抓捕同案人阿文过程中有立功表现,对其给予减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阿文和阿宝有期徒刑各三年和一年。
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都不可能万事顺遂,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矛盾。上述血淋淋的案例启示我们,当与他人发生摩擦时,少一些“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冲动,多一些“忍一时风平浪静”的宽容,我们的人际关系必将变得更加和谐,问题也才能够得以顺利解决。此外,法官还提醒大家,遇到打架斗殴时,应当及时报警,切不可像本案中的晓波一样贸然围观起哄,同时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否则最终酿成苦果,后悔也将无济于事。(张语晨邓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