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近段时间,我院按照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力地推进了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继续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我院与岗位调整后的人员重新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要求他们从思想政治、制度机制、新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四个方面,各自重新查找风险点,并针对查找的风险点,制定和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的重新签订,及时查漏补缺,有效地堵塞管理漏洞,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到实处,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廉政氛围。
二是通过调整廉政监察员,强化监督管理。根据我院人员调整的情况,决定对我院的廉政监察员进行了调整,重新任命了13名廉政监察员,实现了廉政监察员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全覆盖,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通过明确廉政监察员的工作地位、任务、职责和权限,确实增强和激发廉政监察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廉政监察员处于法院工作的前沿地带,能够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今年1到5月,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信访与2013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8%,呈下降趋势。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加强和廉政监察员制度的巩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我院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促进了司法廉洁,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张蕾 邓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