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居》形象地展示了买房的艰辛,很多人奋斗一辈子似乎就是为了一套房。当大家都在为一套房打拼的时候,刚买新房的阿奇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刚装修好的“心水”房居然漏雨,而装修公司竟然说试水浸泡不漏后与其无关,不愿赔偿。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原来阿奇在买房后为确保装修效果和质量,特地聘请某装修公司进行房屋装修,双方还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完毕后还未等阿奇兴奋够,卫生间防水施工不到位致使楼下天花渗漏水又使阿奇瞬间掉入了烦恼的旋涡,还造成阿奇损失近2万元。面对近2万元的损失,虽然阿奇心里特别别扭,但想到自己签有合同,自己的损失最终可由装修公司买单,他心中也暗自感到庆幸。然而,当得知装修公司不赔付的答复时,他的心一下子跌到了冰点。进而向法院起诉,要求装修公司赔偿楼下天花修缮费、鉴定费及房屋修缮费等共18363.68元。
装修公司:试水浸泡无漏水
装修公司辩称,卫生间的防水施工是在业主、物业公司的全程参与下进行的,各道工序都按照要求进行,并经过48小时的试水浸泡,经过物业公司的验收登记,其没有进行任何违规性、破坏性的施工,不存在操作上的任何过错,对于卫生间渗漏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权利义务一致,装修公司要买单
法院认为,装修公司作为合同当事人,应当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承担义务,保证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装修公司在装修时因防水施工不合格引起下层业主房屋渗漏水,且漏渗水事件发生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故装修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装修公司赔偿阿奇因漏水造成的天花修缮费、鉴定费及房屋修缮费等共18363.68元损失。
法官提醒,买房和装修都是人生的大事。为避免意外发生,法官提醒业主在房屋装修时与装修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既要约定装修标准,又要写明保修期,同时还可以约定暂留一部分质量保证金,尽可能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蒋茂杰 邓洪政)
法律话你知: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