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骗子骗人的手法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近日,清城区法院审理了一宗招摇撞骗案,黄某辉、梁某贤因冒充警察“查赌”最终锒铛入狱。
“不许动,警察!”一声大喝吓得正在清城区某砖厂内“打三公”的人们四处跑窜,没跑成的,就蹲在地上不敢动一下,赌资散落一地。一名“警察”出示了“警察工作证”,另一名“警察”则拿出银白色的手铐说是来查处赌博的,并扬言要将赌博的人铐回派出所。道明来意后,三名警察随即收缴了散落一地的赌资。
原来,这是被告人黄某辉等三人自编自导上演的一出“贼喊抓贼”的游戏。
黄某辉原系清城区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某警务区队员。春节快到了,黄某辉、梁某贤伙同李某星(另案处理)三人商量,动动脑筋搞点钱过年吧,李某星说村里的砖厂内有人在赌博,不如就在那里搞点钱。于是某日下午,三人趁黄某辉在警务区工作之便利,窜至该砖厂内,冒充人民警察查处赌博,黄某辉把其单位的工作证在众人面前扬了一下,以为是真警察前来查赌的赌徒们哪里还敢细加辨认,三名假警察顺利地收缴了现场的赌资人民币600多元,所得赃款三人共同分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辉、梁某贤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招摇撞骗罪,为此,对二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官告诫:所谓招摇撞骗罪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到处炫耀,从事各种欺骗活动,损害国家机关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威信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招摇撞骗犯罪的日益频繁,极其严重地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老百姓经常在“李逵”和“李鬼”充斥的环境中辨认真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代表着国家机关的形象、信誉,任何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予取缔,以维护国家机关的形象,给老百姓营造一个诚信、和谐的安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