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公司的保安人员,本该保护公司财产不受侵犯,可是他们竟利用值夜班的有利时机里应外合,监守自盗。清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各被告人被严惩。
2012年某日8时许,某公司主管和副总经理在例行巡查时惊异地发现,存放在仓库的2.6吨铜材竟然不翼而飞了。该批铜材价值14万余元,是什么人能在这么多保安的眼皮子底下把2.6吨的铜材偷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真相终于大白。原来这伙小偷就是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肖某、郑某和陈某。他们经密谋,于当日凌晨利用值夜班之机,由郑某、陈某当班看风,肖某等人则打开门锁进入仓库,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将2.6吨铜材盗走。
此外,法院还查明,被告人肖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盗窃罪于2003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郑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共同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肖某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郑某、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郑某、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综上,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均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