觊觎大妈身上带的金项链,同时又认为大妈软弱可欺,下手之后这名初出茅庐的小贼才发现撞上了铁板,被大妈当场擒获。今年8月,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宗抢夺案,被告人陈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2014年4月的一天,天气晴好,廖大妈与姐姐、女儿等一家五口开开心心地来到清远市飞来湖公园散步。到了下午5点左右,廖大妈觉得有点内急,就与家人说了一声,然后独自一人向厕所走去。这时她还不知道,她脖子里戴着的那条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金项链早已牢牢吸引住了一道贪婪的目光。
当廖大妈方便完之后洗手的时候,蓄谋已久的陈某迅速冲到了廖大妈身前,一把拽断廖大妈脖子上的金项链,并试图夺路而逃。让陈某没有想到的是,廖大妈反应迅速,一把抓住陈某的手,牢牢拖住陈某并大声地呼叫。陈某拼命挣脱,试图逃跑,并在用力一甩的时候把廖大妈的右手手肘撞到厕所的墙壁上面,廖大妈忍着疼痛,依然死死拽住陈某。这时,在厕所外面等候的女儿等人听到呼叫赶忙冲进来一起制服了陈某。陈某见无法逃脱,于是蹲在地上,说自己是第一次做坏事,苦苦哀求廖大妈原谅自己,廖大妈不为所动,毅然打电话报警,随后警察到来将陈某带回派出所。
法庭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本案赃物已经部分追缴并发还给被害人,可以对被告人陈某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庭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告诫: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近年来,我们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此类案件的犯罪主体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身体健全的年轻人,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则在于存在好逸恶劳的懒惰心和不劳而获的贪婪心。当他们被抓获时,往往痛哭流涕,后悔不已,然而这世上没有后悔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法官告诫广大青少年朋友,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一定要清清白白做人,正正当当赚钱。
此外,现在有部分犯罪分子将其罪恶的黑手伸向了那些反抗能力较弱的老年人。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老年人出门时最好有人陪同;出去买菜、散步或者接送小朋友的时候也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当发现老年人遇到不法侵害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及时伸出援手。(黄睿 邓洪政)